返回菜單
關閉
皮膚癌
菜單

皮膚癌症狀

皮膚癌是一類發生於皮膚表皮細胞的惡性腫瘤,主要分爲基底細胞癌、鱗狀細胞癌和黑色素瘤。不同類型表現形式各異,但都可能在皮膚表面形成異常變化。日曬、紫外線暴露、遺傳因素及免疫缺陷是其常見誘因。該病發展緩慢但具有局部破壞性,也可能出現遠程轉移。

皮膚癌多見於中老年人羣,尤以皮膚白皙者爲高發人羣。歐美國家如澳大利亞、新西蘭、美國發病率居高不下。在東南亞國家,如菲律賓、新加坡、馬來西亞等,近年來因日曬增多、生活習慣變化而逐年上升。皮膚癌不僅造成容貌損害,還可能引發深層組織破壞,甚至危及生命。

皮膚癌分期

I期:侷限性腫瘤,治癒率較高
腫瘤侷限於表皮層,尚未侵入真皮或其他結構。此期手術切除效果好,五年生存率達95%以上。

II期:侵及深層組織,需密切隨訪
腫瘤已浸潤至真皮或皮下組織,邊界不清晰。術後複發率提升,五年生存率約爲75%-85%。

III期:局部淋巴結轉移,需系統治療
腫瘤出現淋巴結轉移,手術需聯合放療或細胞治療,五年生存率爲45%-60%。

IV期:遠程轉移,生存期顯著縮短
腫瘤已轉移至肺、肝、骨等器官,常需綜合治療。五年生存率不足20%,預後較差。

皮膚癌症狀詳述

1. 皮膚出現持續不愈的潰瘍或破損
傷口表面紅腫、滲液或輕微出血,數週內不見好轉,常爲皮膚癌最初的徵兆。

2. 斑塊顏色異常或迅速變化
色素斑塊顏色深淺不一,邊緣模糊,短時間內面積明顯擴大,需高度警惕。

3. 隆起性病變逐漸增大
皮膚表面出現質地堅硬、邊界隆起的結節,可能伴有瘙癢或疼痛感。

4. 皮膚表面出現蠟樣或珍珠狀腫物
常見於基底細胞癌,表現爲半透明、光滑的小腫塊,緩慢生長但可局部破壞。

5. 黑痣突然發生改變
本已存在的痣短期內發生顏色加深、增大、出血、糜爛等現象,是黑色素瘤的典型表現。

6. 出現類似疣狀或結痂型病變
部分皮膚癌以疣狀形式表現,表面粗糙、易剝落,時有滲血或結痂反覆。

7. 皮膚髮紅或慢性溼疹樣改變
常誤以爲皮膚過敏或炎症,實爲皮膚癌早期信號之一,需結合其他表現判斷。

8. 病竈邊緣呈鋸齒狀或不規則形態
腫瘤擴展過程中,邊界常變得不平整、擴散性強,顯著區別於良性病變。

9. 淋巴結腫大或出現遠端痛感
晚期病變可能伴隨局部淋巴結腫脹、壓痛,甚至引起相應區域遠程疼痛或壓迫感。

結語

聯合生命國際醫學中心專家提醒:皮膚癌並非只是皮膚表層的問題,任何長期不愈、顏色變化或形態異常的皮膚病變都應高度重視。尤其在陽光強烈或紫外線曝曬環境中生活者,應定期進行皮膚篩查,以便在病變早期階段就及時處理,避免進展至不可逆階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