皮膚癌是一種常見的皮膚惡性疾病,起初表現爲皮膚表面形態或色素的異常改變。由於早期病變多無明顯疼痛,常被忽視,一旦延誤,可能導致局部深層組織破壞,甚至遠處轉移。及時的診斷不僅可以明確病變類型,也爲治療方案的選擇提供重要依據。目前,皮膚癌的檢查手段日益豐富,能夠較早期地發現微小病變,提升患者預後。
1. 皮膚鏡檢查
皮膚鏡是一種用於觀察皮膚表層和淺層結構的無創工具,可放大病變區域十倍以上,幫助醫生識別色素分佈、血管結構等異常特徵。通過皮膚鏡,醫生能夠較爲準確地判斷病變是良性還是惡性,對於黑色素瘤的早期發現尤爲重要。
2. 組織活檢
確診皮膚癌的“金標準”是組織病理學檢查。醫生會在局部麻醉下取下可疑病竈的組織標本,送至病理科進行顯微鏡分析。通過觀察細胞的形態結構、分裂情況及癌細胞的浸潤深度,能夠最終確立癌症類型及分期,指導後續治療。
3. 影像輔助評估
對於高度懷疑惡性或已有症狀擴散的皮膚癌患者,還需通過超聲、CT或MRI等影像檢查瞭解病竈是否已深入皮膚下層、是否侵犯淋巴結或其他器官。這類檢查通常用於評估病情分期與轉移情況,爲綜合治療決策提供依據。
4. 血清腫瘤標誌物檢測
儘管皮膚癌不像內臟腫瘤那樣廣泛依賴血液學檢查,但部分晚期或惡性程度高的皮膚癌,如惡性黑色素瘤,可出現特異性腫瘤標誌物升高,如S100蛋白、LDH等指標,可作爲輔助判斷手段。
聯合生命國際醫學中心專家強調,皮膚癌的確診過程需多手段結合,單一方式往往難以全面評估病情。尤其是對邊界模糊或進展迅速的病變,應結合皮膚鏡、活檢和影像學等多項檢查綜合判斷。發現異常,應立即就醫,通過科學診斷手段爭取最佳治療時機。